我是个懒人,懒得工作,所以在家啃老,懒得远行,所以日日幻想,懒得交际,所以享受孤独。
二十三年前,一个小男孩出生在西北方一个小乡村里,父母是进城务工人员,咱们不在他已经不记得的地方浪费时间,就当他刷一下就长大了,他的祖辈世代与土地作伴,面朝黄土背朝天,母亲因为在最叛逆的年纪选择了与长辈背道而驰,做了她一生最后悔的决定,父亲,与天下大部分家庭一样,他对自己的父亲了解不多,只知道父亲的人生很失败,仅此而已,这两个人在务工的城市相遇,稀里糊涂组成了个家庭,作为家庭的独子,我相信,两位一定对这个男孩寄予了比天还高的期望,因为自己吃的亏,和其他家长一样,他们俩也认为,让孩子读书,是最好的出路。
至于少年自己,他在出生的十几年时间里,志向对自己而言都是个陌生的词汇,在他的记忆里,自己的童年除了一顿又一顿的毒打和无休止的争吵也没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小时候他喜欢自己的奶壶,因为那是他仅有的至宝,他喜欢吮吸那个奶嘴,以至于喝水都要用那个奶壶,后来母亲看不下去,给他扔掉,骗他丢了,在闹了几天,挨了顿毒打后,他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水杯,小铁杯。那男孩小时候很胖,知道某一天他爬出窗外,不小心打碎玻璃,划断了自己大拇指的筋,先是嚎哭,然后是一个嘴巴还是一脚来着,他记不清了,父亲用家乡话教会了他骂人,在学会这项技能的同时,这家伙也学会了父亲的大嗓门,二十几年后他终于明白自己过去那么久为什么那么招人讨厌的原因以后,却发现太迟了。
他的右手大拇指至今没法竖直,第二关节上留下了一道伤疤,像左胳膊的胎记一样,跟他一辈子。
他曾多次怀疑那块胎记是不是小时候被人咬的,这主要源自他跟母亲一起看的电视剧。但母亲告诉这家伙,天生就有,也就打消了他的顾虑,那时候的小男孩总是对父母言听计从,那么讨喜。他的母亲尽心尽力,每天睁眼就有的一缸拉面,漱口杯里温度刚刚好的热水和挤好牙膏的牙刷,还有每天放学驮他很久的电动车,母亲怕他淋雨,巨大的雨衣把他包在里面,除了雨点拍打雨衣的声音,什么也听不见。冬天,每天睁眼,火炉子就着着火,热乎乎的,衣服穿在身上冰凉穿好后烤着火刷牙,是他每天起床做的第一件事。
他就在这样的环境出生又长大,父母对于他的要求只有一个——考个好成绩,和听话。
事与愿违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事情,对于他的父母来说,这样的付出换来孩子这样的成绩,这不对,女本柔弱,为母则刚,他们一家住在一个院子里,很小的院子,男孩最怕房东叔叔,所有孩子都怕,因为全院所有人家的孩子都被这位房东叔叔骂过,没由来的骂,在他的记忆里,他只记得那位房东叔叔很吓人,那位叔叔有个很可爱的女儿,作为院里唯一的女孩子,大家都愿意和她亲近些,小孩子就是这样,他好像知道那位房东叔叔为什么那么吓人了。
所以再一次他被吓哭的时候,某位母老虎解开了自己的封印,封印一松动就很难收起来,与其他孩子的家长选择的隐忍不同,这位全院脾气最好的女子,选择的最刚硬的处理方式。后来他很少与那位小女孩一起玩,后来房东叔叔虽然还在骂院里的孩子,可对于他口气却轻很多。
他是院子里最小的孩子,似乎对于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欺负一个小孩可以取得一些成就感,奈何小孩子总是耐不住寂寞的,所以他一次次选择不计前嫌,哭着鼻子也要跟在这些大孩子身后,面对母亲回家的呼唤充耳不闻。
所以院子里骂孩子的人又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坏更加没有负担,先是陷阱,后来是撒尿,后来干脆尿在瓶子里,骗那个小男孩喝下去,幸好没有,于是那些大孩子们被各自的家长拽回家,全院充斥着喝骂,始作俑者是男孩的母亲,她炸了毛,吓唬住了那些大孩子,饱含眼力见的家长们在她动手之前出现,带走了自家的孩子。小男孩回家也挨了骂,妇人指桑骂槐的技能就像天生的一样熟练。
欺负是不断的,在那个家中男人基本都在外务工的年代,小男孩的母亲充当起父亲的角色。
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点点长大,上了小学,父母一商量,选择了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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